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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博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调查字第2019131号)。2020年1月13日,公司收到重庆市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预先通知》(证监字[2020]1号),重庆市证监局已完成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调查,拟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就在最近,这件事终于有了结论。

违法事实查明 博腾股份遭证监会处罚

从博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4日晚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今天公司收到了重庆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渝证监发[2020]1号)。经查,博腾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包括未能及时披露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关联交易,以及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具体而言,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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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博腾股份的违法事实已经得到证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在2019年4月30日持有博腾股份,并在2019年5月1日后出售或仍持有该股份,且发生一定的浮动损失(无论是否解散),均可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交易记录(推荐使用excel文件)发送到全伟@洪州坎的邮箱,并参加《证券市场周刊》的“民权保护”栏目组织的索赔活动。参与此项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最终的索赔条件和赔偿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违法事实查明 博腾股份遭证监会处罚

针对博腾股份的违法事实,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博腾股份予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陶蓉被警告,罚款90万元,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0万元,实际控制人60万元;对鞠念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张被警告,罚款20万元;刘耀南、李毅、韩楚、秦军、李兴明和曾辉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0万元;和赖分别被警告和罚款5万元;兰、于、、朱波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违法事实查明 博腾股份遭证监会处罚

记者从公告中还看到,公司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8)至(10)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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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燕查”,博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总部设在重庆。其主要业务是定制R&D和药品生产服务。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要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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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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