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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吉林省卫生监督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在舒兰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实施严格控制措施的通知》。内容如下:
5月9日,上海市防治肺炎领导小组将我市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等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和省市有关要求,舒兰市COVID-19市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从2020年5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市区是以住宅区为基础的。原则上,每个区域都应该是封闭和受控的。每个区域只应预留一条通道(以确保消防、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通行)。禁止外国人员和车辆进入。社区可组织设立防控监控点,做好代码扫描、登记和测温工作,防止人员随意进出。每个家庭每天都可以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除防疫、医疗和急救需要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准外出。
第二,村落以自然村落为单位。原则上,所有路口都要设专人,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每个家庭可以指定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如需出村(村),村民委员会必须在出行前出具证明。
三是落实出租房屋管理的主体责任,房主和承租人应及时向乡(街道)和村(社区)报告,并加强对承租人的控制。出租房屋疫情未及时报告的,出租房屋的主要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乡(镇)街道党政和市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除防疫工作需要,要求全体职工上班外),主要领导正常上班,其他班子成员实行轮班制,工作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工作。你可以在错误的高峰上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并有效控制参与者的范围和数量。
五、政府服务中心暂停对外开放,可以采取网上处理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关服务。
6.复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吉林省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要求,落实复工的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市场监管、工业信息、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防控机制的作用,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七、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CPPCC委员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管好自己和亲属,带动朋友和邻居自觉遵守防疫和控制疫情的有关规定。
八、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不听谣言,不相信谣言,不宣扬谣言,要带头落实人员出行控制措施。
九、城乡居民除工作、生活、医疗等必要需求外,原则上不外出、不上街、不参观、不聚集。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参与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暂时关闭公共服务和娱乐场所,主要包括室内体育馆、景区、旅行社、电影院、游乐场、图书馆、网吧、酒吧、ktv、棋牌室、麻将室、台球厅、浴池等。全市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原则上停止一切聚集活动。
十一、全市餐饮单位原则上禁止就餐(可提供外卖服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户外活动,充分动员群众自觉居家,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大力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氛围。
上述控制措施的解除时间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的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宣布。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020年5月9日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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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吉林舒兰实施居民小区封闭管控:每户每天可指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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