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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4月25日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奇彩化工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制定利润分配和更高比例转让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和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匹配;是否与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减持股份等。
4月23日晚,华美化工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95亿元,同比增长13.69%;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增长2.58%;每股收益为1.06元。
同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106,680,000股为基础,每10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元(含税),0股(含税)分配红利,每10股股东通过资本公积转让8股。
首先,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战略、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增长和可持续性,详细说明制定上述利润分配和较高比例转移计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和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业绩的增长相匹配。
二是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划过程包括开始时间、参与者和决策过程,以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相关措施。
第三,2月24日,该公司123名股东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被解除限制性出售。说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计划在未来6个月减持股份,公司是否与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减持股份。
第四,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前一个月披露了投资者调查的详细情况,以及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第五,从4月1日到4月22日,公司股价上涨了29.73%。本文结合市场宏观形势、行业形势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详细分析了近期股价上涨偏离创业板指数的原因,并仔细检查是否存在应披露的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股价炒作的情况、是否存在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策划问题或其他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奇彩化工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8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进行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深圳证券交易所还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担保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七彩化学拟10转8派7元 深交所发函质疑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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