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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4月21日电为了防止人群聚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最近采取措施暂时关闭酒吧和酒馆。一名三十六岁无牌酒吧负责人二十一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这是自措施实施以来的第二宗判刑个案,亦是刑罚最重的个案。
该案中的另外两名酒吧雇员也因无证卖酒被判处14天监禁,缓刑1年。
香港警方19日凌晨在屯门视察一幢工业大厦时,发现18名客人聚集在一间面积约100平方米的酒吧内进行娱乐活动。警察当场逮捕了酒吧负责人和两名工作人员。
酒吧的负责人承认他没有执照就卖酒,并了解到政府的禁令,但他急需钱,所以他犯了罪。三名被告恳求法官给他们一个机会。治安法官说,酒吧负责人在了解到条例的执行情况后选择违法,因此他立即判处酒吧负责人两个月监禁,并没收了所有涉案的啤酒。
香港特区政府规定,酒吧和酒吧将从4月3日起暂停营业14天。8日,特区政府在宪报公布,酒吧和酒吧暂时关闭,直至4月23日。特区政府21日宣布,相关规定将再延长14天,至5月7日。违反规例的人士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首宗根据「停牌令」判刑的案件,涉及尖沙咀一间酒吧的负责人,他因违反商业规则,于四月十六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七天。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香港一酒吧负责人违规营业被判入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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