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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报道,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综合小组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COVID-19型肺炎检测和离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议离韩人员的重点人群在离韩前按照“正当检查”的原则到有资质的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根据通知,重点人群包括前往目的地服务于公共场所、交通服务和特殊场所的人员,如养老机构、监狱和看守所、教师、医务人员和相对封闭场所的工作人员。测试费用由湖北省和武汉市解决。
在离开韩之前,其他人会按照“愿意做所有检测”的原则,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检测机构应当提供检测结果的证明。那些之前已经检测过血清特异性igg抗体且结果为阳性的人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此外,武汉市应尽快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并对调查中发现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者提供检测结果证明。
根据通知,凡在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韩的,持有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的,以及能出示含有上述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证代码“绿色代码”的,均可恢复正常工作和生产。隐瞒或者谎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根据通知,凡在离开韩前未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且过去未能提供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结果的人员,将在到达目的地后按照当地防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或隔离医学观察。
如果隔离期结束或核酸检测呈阴性,则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和生产。单位和社区应加强健康管理,督促其做好14天健康监护和个人防护。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通知》还要求加快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共享到“健康密码”数据库中。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管理。
北京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条例》的联合防控协调机制对首都的严格控制进入北京的。(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务院联防联控:重点人群离汉前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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