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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做好科技板块上市公司再融资简易程序应用工作的通知》。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已发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可授权董事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特定目标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年末净资产20%的股份。该授权将在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后到期。全文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就2020年再融资简易程序的申请通知科技板块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为进一步畅通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再融资简易程序的制度功能:
1.上市公司对特定对象适用简易配股程序的,应当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并认真检查其是否符合简易性要求
二.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已发出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可授权董事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份。该授权将在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后到期。董事会应当就《再融资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事项作出相关决定。符合上述程序且不具备《审计规则》第32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特此通知你。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7月3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交所:做好2020年科创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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