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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关于基金产品的宣传材料,引起了业界的热烈讨论。
根据宣传材料,许多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经理和产品主要分为四个象限。其中,中银基金旗下的两只基金处于综合表现最好的象限,其他基金公司的产品处于平均表现的象限。
宣传材料属实的,有抬高自己、贬低同行的行为,违反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基金宣传材料引发热烈讨论。当新基金发行时,通常会制作海报进行宣传,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营销行为。然而,中银顺兴最近退回的一份宣传材料引起了业界的极大关注。
根据这份宣传材料,根据基金经理任命的年化收益率和最大回撤率,分为四个象限,即高收益和低回撤、高收益和高回撤、低收益和低收益和高回撤。
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四个不同的象限中,分别涉及到几个基金公司的几个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其中,在高收益和低回撤象限,是中行新收益和中行多种策略的混合体;在高收益和高回撤象限,是浦银安盛史圣精选和长信改革红利的混合体。
此外,在低回报和低回撤象限,它是田弘同里和中海的混合正收益;在低回报和高回撤象限,存在鹏华宏观组合、诺安优势产业组合和摩根红利投资的混合回报。
图像来源:网络
也就是说,如果这是中银基金制作的宣传材料,显然是一种自我宣传行为,把自己公司的产品放在综合表现最好的象限,把其他几家基金公司的产品放在不同的象限。
宣传材料出来后,中银基金的一些内部人士对财务经理布埃尔纽(身份证号:布埃尔纽5188)说:这张照片已经通知不要发布,不清楚是谁做的。另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公司正在调查,询问渠道和他们的支持,但他们都说不知道。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这项工作不应该由自己的公司来做,而是可以通过以下的营销渠道来做,因为基金公司的宣传材料都要经过合规性审查,这种宣传材料显然不能通过合规性水平。
诽谤违反相关规定。据牛梅说,这不是基金行业的第一次。例如,一家公司过去常常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比较,以突出自己的优势,但它出现在内部数据中,渠道在获得数据后与外界分享,这引起了关注。
事实上,在基金公司的内部数据中,经常有各种横向和纵向的比较,但大多数仅限于内部沟通。如果将这些数据公之于众,存在诋毁他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基金营销管理办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宣传推广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致。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包括不诽谤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不要单方面夸大或宣传基金。
年初发布的《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促进股票型基金健康发展》也强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健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合规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规范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集中统一制作和审核宣传推广材料,认真组织基金销售人员培训,并对宣传推广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
此外,监督还要求严格规范宣传和推广行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义务,遵守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谨慎选择宣传用语等。
尽管如此,随着营销方式的不断增加,如语音课程、短片、在线路演、一键通购买直播等。但是,在基金宣传中,各种不正当的营销行为仍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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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贬低同行抬高自己?这一基金宣传材料太“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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