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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琼斯)为规范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网上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监会近日起草了《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在回答记者关于《办法》的提问时,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各类商业银行开展网上贷款业务的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与传统的线下贷款模式相比,网上贷款具有依赖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过程自动在线操作、无人工干预或人工干预少、贷款审批快速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法、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上贷款业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到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

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目前的相关管理措施并没有完全覆盖上述问题,商业银行网上客户贷款的在线认证实际上突破了面对面和实地调查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弥补系统的不足,促进网上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据介绍,《办法》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着眼当前、着眼长远相结合。第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相结合。第三,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根据《办法》的相关定义,以下贷款不属于《办法》的范围,仍受现行授信和贷款监管规定的约束。

首先,线上线下的结合,贷款信用的核心判断仍然来自线下贷款。例如,目前大部分所谓的网上企业流动性贷款、供应链融资、商业银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贷前评估等实质性风险评估环节都是离线完成的,贷款申请和后续操作环节都是在线完成的,以方便借款人和提高效率。

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第二,部分抵押贷款。例如,以房屋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等程序需要离线完成。

第三,固定资产贷款。由于固定资产贷款涉及的线下审查内容较多,不属于《办法》中互联网贷款的定义范围。

网上贷款不仅要符合《办法》的规定,还要符合现行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信贷和贷款的一般规定。

《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控制网络贷款风险。据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网上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赖大数据风险建模、全过程自动化在线操作、贷款审批快速等特点。,并且容易出现诸如过度信贷发放、长期债务分担和不遵守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网上贷款业务风险,本办法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一是明确小额短期互联网贷款原则,设定个人消费信贷额度,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通过风险监控和预警模型对其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估。如果发现预警触发条件,应及时给予预警。

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使用管理。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应采用委托支付方式,并完善委托支付限额管理。贷款资金的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投资购房、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固定资产和股权。如发现贷款用途不合法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应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贷款。

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第四,提出了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要求,明确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职责。

第五,加强事后监督。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网上贷款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和监控机制,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监管要求,严格遵守风险底线。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银保监会:三类贷款不属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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