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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根据《良好生产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江苏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9日暂停生产“片剂和原料(苯甲醇)”,以控制因违反良好生产规范而导致的药品安全风险。
经现场检查,上述企业相关生产范围符合药品gmp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解除企业风险控制措施,恢复片剂和原料(苯甲醇)生产。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江苏省药监局解除江苏平光制药“风险控制措施” 恢复片剂、原料药(苯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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