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4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网4月3日电北京今天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讨论预防和控制肺炎疫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兰向东介绍说,今天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行了公开审理,并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对被告人常某进行了庭审。法院依法判处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常长期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2020年1月23日凌晨,在武汉市实施COVID-19肺炎疫情控制措施前,被告人常某开车带着妻子和孩子到湖南省长沙市,然后乘飞机到达北京。1月24日清晨,我搬进了北京房山区的一个社区,和我的母亲和哥哥住在一起。常在北京期间,没有报告自己在武汉的居住史,没有实施家居隔离措施,多次出入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在母亲出现咳嗽、低烧等症状后,常安排妻子和孩子另租房子。其母亲于2月16日被诊断为COVID-19肺炎,常于2月18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经卫生部门确认为病原体携带者,即无临床症状但能排泄病原体的人),与他密切接触的28人被隔离。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长某作为武汉回京人员,回京后未如实申报,在家未主动观察,主观上拒绝实施卫生防疫。组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意向;病原携带者常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后来,他的母亲被诊断为患有COVID-19肺炎,这给新型冠状病毒向社会传播造成了严重危险,导致20多人被隔离观察。他的行为已构成妨碍传染病防治罪。鉴于防疫部门对常的流行病学调查,常可以配合对活动轨迹的解释,而没有发现他的行为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的广泛传播;到案后,他如实供认了主要犯罪事实,认罪并承认了处罚,法院依法判处他八个月监禁。
此外,北京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有销售假面具信息诈骗等四起涉及传染病的刑事案件。
截至今天中午,北京市法院已审结36起涉及46人(也有4个单位)的传染病刑事案件,其中3起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第一批和第二批依法惩治防疫犯罪典型案件,为北京市处理我国传染病刑事案件提供了经验。
(编辑:郭泽汉)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国发布丨武汉返京男子感染母亲致20多人隔离 获刑8个月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11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