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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石玉琛)为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县级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办法》,明确提出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结果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校长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评估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遍普及水平、政府保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

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教育部教育督察局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包容性资源供给不足和公园儿童比例低;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不规范;资金支持不到位,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教师数量少,工资和整体素质低;学前教育监管薄弱、幼儿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入园难”和“入园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学前教育正处于翻越山脊的关键阶段。

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方法明确,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经审查确认,省级教育督导机构主要组织实施。在国家认证过程中,如果所有选定的县都达到了所有的指标和标准,并且通过了所有的环节,那么该省所有申报的县(区、市)都将通过认证;存在抽查县明显违规、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造假等严重问题的。,该省(自治区或市)当年的评价和认定将终止。

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与此同时,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市教育督导机构建立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监测和审查机制,对全国学前教育的普及性和包容性进行监测。普及学前教育水平下降、体制机制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教育质量下降的县,将取消普惠县称号。

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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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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