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93字,读完约3分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2日的消息,几天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入了国务院扶贫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等12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6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移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项政策措施,即: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规模城市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家土地空房规划和综合建设;在中央预算内下达投资计划时,重点解决大安置区教育和医疗设施配套不足等问题,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给予优惠支持;在教育领域分配相关资金时,优先支持搬迁任务重的省份。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援助方面,明确了六项政策措施,即:开展就业援助,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的大型安置区进行专项援助,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东部地区,如三个区和三个州的贫困地区的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引导农产品加工能力向安置区周边集聚,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工业园区体系,促进动迁户和贫困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动机制;通过建立网上商店和参与快递物流,鼓励搬迁人员在当地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合作和扶贫机制的作用,建设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因地制宜在安置区设立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收拆迁户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移民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项政策措施,即:支持地方支持综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移民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移民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拆迁户改变风俗习惯,形成邻里和睦、互助、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鼓励省、市、高校及相关单位参与东西部扶贫合作,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广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扶持。
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项政策措施,即:有序推进旧房拆迁、旧住宅基地复垦整治和安置房房地产权登记;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节约指标,支持扶贫搬迁等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产业。
在增加工作投入方面,明确了三项政策措施,即:在安排民生相关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加大后续支持任务重的省份的倾斜力度,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拆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被拆迁人生产生活;动员和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指定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项政策措施,即:继续保留各级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总部和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加强对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实施计划,在万人以上的超大型集中安置区,逐一巩固搬迁扶贫成果;研究和起草指导文件,以巩固2020年后异地安置和扶贫的成果;加强对后续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后续支持工作有效性的宣传力度;对积极有效的扶贫搬迁后续支持省份实施监督和激励措施。后续支持工作将纳入扶贫成效评估和贫困县退出评估的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日各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在国家层面发布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力量,不断加大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力度,打赢反贫困斗争提供了重要保障。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出台25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10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