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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白洋)明确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规范申请程序和手续,为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便利...司法部于27日发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征求意见至2020年3月27日。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是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身份证明。常住外国人可以凭身份证明从事相关活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外国人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几种情况。

例如,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突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因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如主要由国家发展的产业和急需、紧缺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应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符合要求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照片和申请材料,按规定接受面谈,并保留指纹等人体识别信息。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的实际居留时间每年不得少于三个月。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常住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化申请,为持有常住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办理金融、外汇、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住宿登记、财产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等提供便利。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出入境时可以通过中国公民专属通道。有常住户口的外国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购买自住和自住商品房,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学龄常住外国人或者随其迁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除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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