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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鹤
2月14日晚,来美药业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询证函。
1月22日,深交所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将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虞丘于1月20日与广西梧州众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恒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给众恒集团。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中恒集团将成为莱美药业最大投票权份额的单一股东。
根据最新数据,截至目前,虞丘及其共同行动秋微、西藏来美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机关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2.71%,质押比例较高。因此,深交所要求来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结合虞丘所持股份的司法冻结和质押,补充披露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来美药业回应称,为尽快引进国有战略投资者,促进公司经营稳定持续增长,在《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将有助于为公司引进优质资源,优化公司信贷融资条件。并表示中恒集团已于2020年1月10日向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的资金援助。同时,中恒集团承诺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的18个月内,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投资10亿元人民币,并通过各种方式增加其在公司的持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的固定增加和参与司法出售。同时,借助中恒集团的相关资源,有利于来美药业实现其战略目标。
此外,2019年12月29日,中恒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也详细询问了中恒集团的上述计划:要求莱美药业根据中恒集团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中恒集团增资扩股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安排,并验证该计划的可行性。
来美药业披露,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恒集团的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29.35亿元。从2016年到2018年,中恒集团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23亿元,净利润约5.69亿元。目前,中恒集团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货币资金充足,盈利能力强,有实力增持公司股份。结合自身经营和市场情况,中恒集团不排除未来通过启动融资计划增加其在公司的持股而获得的自筹资金。
最后,关于横向竞争问题,来美药业答复称,经研究,本公司与中恒集团之间类似的构成和适应症所导致的与横向竞争或潜在横向竞争相关的产品在本公司和中恒集团的整体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并未构成重大影响。
为避免中恒集团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横向竞争,将核心资源集中在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上,以抗肿瘤、消化道、抗感染等优势细分为基础,打造甲状腺疾病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计划处置可能存在横向竞争问题且不符合未来战略规划的子公司,包括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成都金星健康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和正制药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重庆来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
(编辑白宝玉)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莱美药业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拟处置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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