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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财政部联合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防疫企业的资金支持,帮助打赢防疫攻坚战。
在财政和金融的共同努力下,在中央银行专项再融资和中央政府贴息的共同支持下,我们将重点保证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下降到1.6%以下,使企业有更多的动力和资金来扩大生产能力,保证重要的医疗物资和防疫日用品的供应。关于相关问题,财政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重点确保企业实施清单管理
目前,为缓解疫情严重地区防疫物资供应紧张的局面,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打赢防疫战、加强重点企业防疫金融支持的紧急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贴息、央行再融资等相关政策。 和清单管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协调合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防疫物资支持的资金支持,支持重点企业防疫物资支持尽快恢复生产,并尽一切努力确保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资金支持,规范资金管理,对重点防疫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名单上的企业,中国人民银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专项再融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中央政府给予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50%的折扣。
通知明确指出,实施重点防疫企业名单管理的企业包括: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器、消毒产品、红外温度计、智能监控检测系统及相关药品等。;上述材料生产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企业;重要医用材料的储存和保管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和销售任务的企业。
“政策实施后,在目前的市场水平下,重点担保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应降至1.6%以下,这将有助于企业满负荷生产,充分保障重要的医疗物资和防疫日用品的供应。”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通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防疫物资配置的需要,研究确定全国防疫重点企业名单。湖北和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主设立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
按照紧急事务和特殊事务相结合的原则,在防疫物资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医用材料和日用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列入名单管理时,可同时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
中央政府补贴50%的贷款利率
通知明确表示,中央政府对享受中国人民银行特殊再融资支持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专项再融资基础上,中央政府将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的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地方企业向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地方贴息申请后报送财政部。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后,贴息资金拨付给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省级财政部门将尽快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地方企业。
政策实施后,重点担保企业将获得远低于市场水平的优惠贷款。如何确保优惠资金真正用于防疫和控制,不会被骗取或挪用,造成“跑”的现象?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准确到位。严禁挪用财政贴息资金,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提前收回专项再融资,收回贴息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我们相信,在有关各方的合作下,这项政策一定会尽快生效,迅速缓解重点安全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切实增加医疗防护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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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促进企业开足马力生产重要物资——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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