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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2月7日电-昨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六批典型违法案件”,显示长沙县望城区唐君毅药店和长沙县福临药店因涉嫌未明码标价构成违法行为,分别因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2月3日,望城市市场监督局接到12315举报线索,称望城区唐君毅药店涉嫌销售口罩时,没有明确标注价格。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对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70个kn90防尘口罩销售时没有明确的价格标签,他们无法提供销售单据、收支情况和会计凭证。
2月4日,长沙县市场监督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长沙县福临药店涉嫌销售夏桑菊颗粒而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立即对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桑菊颗粒在药店货架上出售,但没有价格标签,已售出54包。
公告称,望城区唐君毅药店和长沙县福临药店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望城区市场监督局和长沙县市场监督局拟分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长沙市场监管局曝光“第六批违法典型案例”:望城区君逸堂大药房销售口罩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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