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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在国家防疫的关键时期,不要碰“无病”,更不要说“有病”!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截至2月5日15: 21,中国有24,386例肺炎确诊病例和23,260例疑似病例。
根据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今天上午发布的公告,已追踪252,154名密切接触者,当天有18,457人从医疗观察中释放,185,555人正在接受医疗观察。
然而,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接触历史甚至疾病,甚至在可能被感染甚至已经被感染的情况下,拒绝被隔离,四处乱跑,聚在一起吃饭,这增加了防疫和控制的困难。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频繁报告因故意隐瞒患者的旅行史、接触史和病史,甚至拒绝将病原体隔离和传播到境外而对患者进行调查的案件。根据基金俊的收集和统计,类似的案例已经有近20起。
两个病人“撒谎”,许多人被孤立
其中,有近100名医务人员
2月5日上午,潍坊市公安部门发布公告称,COVID-19医院肺炎患者张某方故意隐瞒其旅行史和接触史,已被依法立案调查。
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月17日至20日,张谋方离开潍坊,前往安徽省蚌埠市,在返回途中共进晚餐;1月21日,张谋芳因咳嗽和头痛去了医院;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了肺炎。
但回到潍坊后,张某方拒绝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去医院时面对医生的询问,并故意隐瞒自己的个人旅行史和个人接触史,致使许多与他接触的人有被感染的严重危险。
潍坊市公安局表示,有关部门对某附属医院的68名医务人员和某花园小区、某地景小区、某4s店等49名人员进行了隔离观察;同时,通知现场调查那些与它有密切接触的人。
目前,张谋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采取相关措施并进行隔离治疗。张默芳的案子并不少见。自疫情蔓延以来,一些确诊患者因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或甚至与他人接触而受到调查。
2月4日,四川省天全县公安局发出警告,将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侯谋谋,男,69岁,天全县人。乘坐2020年1月17日从安徽省阜阳市开往湖北省武汉市的k1067列车(12节车厢)(列车时间:00:33-05:09)。我在汉口火车站呆了将近两个小时,在此期间我出去吃饭。然后换乘d615列车(3节车厢),从汉口站出发到成都东站(列车时间:06:56-16:16)。那天晚上,坐私家车去了天全。
到达天泉后,侯某某未能按照防疫控制的有关要求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也未在家中采取隔离措施。他联系了周围的人很多次,并参加了晚宴。
1月27日,侯谋谋因“反复咳嗽、咳痰、心慌气短”等症状,住进天全县人民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反复询问他们最近是否去过武汉,侯某某予以否认。
1月31日,侯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离入院。侯某的行为导致与其有密切接触的100多人(包括30多名医务人员)被隔离观察。
警方通报了隐瞒疫情的情况:
广东3例,四川2例,江西2例
广东:三人故意隐瞒行程和发烧
截至2月5日,深圳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11起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其中2起涉及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
范默芳,女,64岁,1月21日从湖北省武昌坐火车来探亲。她多次隐瞒疫情的传播和发烧情况,在公共场所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她被单独诊断和治疗。
阮,男,38岁,1月26日从湖北潜江乘车返回深圳。签署《家庭隔离承诺书》后,拒绝遵守家庭隔离和每日体温测量报告的要求,连续多日外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故意隐瞒发烧、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人员。它已经被隔离诊断和治疗。
2月4日,范谋芳和阮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深圳警方调查。
2月3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公安局也发出了与隐瞒疫情有关的警告通知。
据报道,1月23日,来自湖北省枣阳市的杜某人和杨某某乘坐公交车从湖北到澄海看望他们的父亲杜某某,并一直住在杜某某的工厂里。在此期间,杨谋利出现了发烧、咳嗽等症状。知情人杜某人、杜某某、许并未主动向其所在镇(街道)报告,配合其做好防控工作。
1月29日,杜某和杨某被隔离观察。1月31日,杨某某被确诊,与杨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2月2日,杨某某、杜某某、杜某某、徐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了隔离处理。同时,在杜谋宇工作的工厂主也受到了调查。
四川:一人隐瞒行程和联系历史,一人多次玩牌,三人被确诊
2月4日,四川警方报告了两起与疫情有关的案件:泸州市江阳区铜滩镇确诊病例余某涉嫌阻碍传染病防治;内江人龙某涉嫌以过失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依法立案调查。
1月21日,余某从湖北省襄阳市驾车返回姜阳区同潭镇家中,拒绝落实“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自觉隔离生活14天”的要求。在此期间,于欺骗了来访的防疫调查人员,故意隐瞒自己回国后的真实行程和活动,多次主动与周围的人进行密切接触。
值得注意的是,在隔离诊治后,余某仍故意隐瞒一些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导致疾控部门未能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目前,与其同行一起回泸州的于某、其妻周某、袁某已确诊,相关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22日,在无锡工作的龙某乘坐子弹头列车,经武汉返回内江。在此期间,龙的子弹头列车在经过武汉汉口站时停了8分钟,龙说列车停下时没有下车。回到内江后,龙某没有与世隔绝,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而是多次邀请并参加朋友聚会和棋牌娱乐活动。
1月29日,龙某因发热症状前往内江市某医院就诊,并立即被隔离;龙于1月30日被确诊。据警方调查,1月22日至29日,龙在返回内江期间与15人有过密切接触。目前已确诊3人,其余均已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
江西:一个人在发烧后接触了很多人,一个人在隔离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月3日,上饶市公安局新洲分局对彭某(女,长期居住在湖北省麻城市,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进行立案调查。
1月23日,彭谋谋驾驶湖北车回上饶过年。回到上饶后,我没有按照要求主动向社区工作者报到和登记。1月29日,他在发现自己发烧的前提下,仍然故意向医生和社区防疫人员隐瞒湖北来饶的真相,与许多人进行了密切接触,造成了严重后果。
2月2日,赣州市公安局张工分局对陆某(女,江西赣州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经隔离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进行立案调查。
1月17日,鲁飞往外地打球,并于25日返回赣州。在旅途中,陆曾与确诊为肺炎的患者密切接触,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在按照法律法规通知他并要求将他隔离在家中的情况下,鲁仍然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密切联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这九个省市也有隐瞒疫情的情况
山西阳泉:从湖北回来的人不是孤立的,而是相遇又走出去
2月4日,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份警告报告,称阳泉市公安局城市分局对周(男,阳泉市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1月23日,周驾车从湖北省襄阳市出发,于24日18: 00返回阳泉。在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隔离在家的情况下,周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仍然参加家庭聚会,甚至到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
目前,周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并进行隔离治疗。他还涉嫌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已采取相关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徽六安:隐瞒病情,善于与人接触
2月3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为由,对已确认的姜谋谋一案立案侦查。
通知中提到,姜某知道自己曾出入重点疫区,怀疑自己感染了COVID-19肺炎,但故意隐瞒,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和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命令,仍在未采取充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与不明人员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继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害。
浙江台州:隐瞒病情多次联系他人
2月3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1月20日,陈某部长从武汉回到家乡仙居探亲,欺骗调查人员,故意隐瞒真实的行程和活动,以及他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事实,并多次主动与周围的人取得密切联系。
目前,陈某已被隔离诊断和治疗。他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福建晋江:武汉返乡男子谎称来自菲律宾,导致4000多人被隔离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报告了一例疑似感染多人的COVID-19肺炎。
根据给英林镇甲排村村民的一封信,村里发生了一起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一个人知道他是武汉人,但对群众撒谎说他是菲律宾人。他没有按照规定独自一人住在家里,参加过几次宴会,经常外出。
据报道,确诊病例参加了1月21日的民俗游和1月22日的民俗宴。据《新京报》报道,3,000多人参加了宴会(闽南习俗),近1,000人在东石镇参加了婚宴,所有人都被要求在家观察。
目前,确诊患者已被警方拘留,正在接受调查。受影响的具体人数仍在调查中。
吉林长春:从武汉返回隐瞒情况,造成5人感染
2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王某(男,50岁,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送往指定医院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王某某是武汉一家制药公司的员工。1月19日回国探亲后,他没有向社区报到,也没有主动独居。他三次带着发烧、咳嗽等症状到医院就诊,故意隐瞒自己在重点疫区的工作和生活经历以及长途跋涉回来的事实,欺骗医生,多次主动与他人接触和进食。现在,有五个人被直接感染,许多人被封闭和隔离观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江苏徐州:隐藏发烧和行程,四处奔波
2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通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张(男,43岁,江苏省徐州市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月14日,张从武汉返回后出现发烧症状,前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治疗。徐州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后,张隐瞒自己曾到过疫区并发烧,仍多次到徐州市公共场所与不明身份的人接触。
广西玉林:隐藏交往历史,善于与人交往
2月1日,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薛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1月15日,薛某(男,1979年出生)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烧。回到玉林后,在走访相关医院的过程中,隐瞒了与重点疫区人群的接触史,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在未采取充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1月31日,薛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他已被隔离治疗,情况稳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于2月1日对薛某某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采取了相关措施。
青海西宁:回到武汉工作的父子故意隐瞒行程和症状
1月31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韩水沟村村民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苟在武汉工作了很长时间。最近回到南京后,他拒绝执行“关键地区的人员必须在社区(村)登记并主动与世隔绝”的要求。他故意隐瞒真实的行程和活动,捏造返回南京日期的假消息,故意隐瞒发烧、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人员,多次主动与周围人联系。
更糟糕的是,郭台铭故意隐瞒儿子随其从武汉返回南京的事实,儿子也多次外出,与人群接触密切。目前,郭台铭和他的儿子已被确诊。郭台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采取了相关措施并进行隔离。
云南景洪:隔离期间拒绝实施防控措施
李某,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景哈镇居民,有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在武汉居住的历史。回到景洪后,他出现咳嗽等症状,由卫生防疫机构隔离治疗。
1月24日,李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李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防控措施,允许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向不明人员传播,危害公共安全。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已采取强制措施。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
最高刑罚是死刑
目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种犯罪。
2003年“非典”期间,“两所高中”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影响突发传染病防控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其过失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刑法》第115条规定:
放火、断水、爆炸、投放有毒、放射性、传染性疾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你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的病原体,你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预防控制疫情的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防疫工作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故意传播病毒疾病、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治疗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予以严惩。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法严惩了9类36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和伤残。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疫情当前 这些人却隐瞒行程被立案 最狠致4000人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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