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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淇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地区金融服务和应急支持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地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落实具体防控措施,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首都经济稳定的金融支持,切实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保障。

央行营管部: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

通知指出,一是加大对疫情防控的财政支持,包括加大对疫情防控和民生的信贷支持;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辖区内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有效利用北京银企对接平台进行融资对接。

第二,要建立资金分配和汇划的绿色通道,确保所有疫情防控资金快速及时到位,包括开通紧急分配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我们将尽一切努力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及时、高效地汇寄防疫资金。

第三,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绿色外汇政策渠道。一是对于北京市有关部门和政府要求进口的防疫物资,辖区内银行可以根据特殊事务原则,简化进口收付汇的业务流程和物资,有效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对于从境内外汇出的支持疫情的外汇捐赠资金,辖区内银行可以通过收款单位现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方便地办理资金入账和结算手续。暂停执行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三是企业在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金账户收入的结算和支付时,不需要事先向银行逐一提交文件和资料,经办银行事后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抽查。第四,如确有疫情防控需要,可取消企业外债限额,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服务网上处理系统(zwfw.safe.gov/asone/)进行网上外债登记,方便企业跨境融资。五是密切关注个人外汇需求,鼓励银行通过手机银行等网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六、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特殊外汇业务,可由银行提前办理,并报北京市外汇管理部。

央行营管部: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

四是加强疫情期间的各项金融服务和安全工作,包括确保现金供应的安全和充足,提高流通现金的清洁度;做好疫情期间的信用信息服务工作;搞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

此外,通知还表示,在疫情期间,在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足额存放的前提下,暂停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评估材料的监督检查;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正常提交信息,系统信息的及时性评估将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延迟工作的影响;2020年2月初,金融机构需要提交的风险监测报告可以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央行营管部: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

(编辑蔡善丹)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央行营管部: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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