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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春节假期将延长至2月3日,上海通知企业不迟于2月9日24: 00恢复工作。延长春节假期和推迟复工有什么区别?这些天是假日还是休息日?企业不能提前恢复工作,他们能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吗?在家工作有加班费吗?听取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权威回答。

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相关问题 上海市人社局权威解答

浅谈企业延期复工的具体操作

为落实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公众安全健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委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要求和实施程序,引导企业分批复工。

其中,由于物流行业涉及防疫物资的运输,国内服务业、批发市场、蔬菜市场、超市商店等都与保障民生和供应密切相关,因此建议按时复工。

生产医疗器械、药品和防护用品等防疫和控制所需的产业链中的企业,应提前开工,增加生产能力。

对于春节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没有新增人员返回上海,继续生产又不造成人员流动,可以维持现状,继续生产。同时,企业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并向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园区报告。

同时,建立提前复工审核归档制度。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10日前复工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包括外籍员工流动情况)、疫情处理措施、保证无疫情等。,并向镇(街道)防疫指挥部或园区报告,经核实批准后恢复工作,并报区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如有不符合或确认情况,将责令公司立即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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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复工是假日还是休息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提高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延长春节假期和推迟企业复工的文件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2020]1号)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正常工作时间为2月3日(星期一);因疫情控制不能休假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休,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酬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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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延迟恢复上海市营业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明确规定上海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保障城市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防疫和控制(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人民生活(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有关企业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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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复工是因为防疫和控制的需要,这几天是休息日。对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从事保安等工作的企业员工,应按规定以加班为休息日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说,它是工资的两倍。

上海市政府的通知要求企业不得提前复工,这是从减少人员集中的角度考虑的。鼓励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工作的职工,应当在休息日加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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