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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4日电(记者鲁亚楠)国家统计局23日宣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按照现行的全国农村贫困标准,2019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551万人,比上年有所增加。年末下降1109万,下降66.8%;贫困率为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从三大区域来看,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有所减少,减贫速度比上年加快。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23万人,比上年减少593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81万人,比上年减少416万人;中国东部农村有47万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100万。
十八大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9000多万人。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551万人,累计减少934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0.6%,累计下降了9.6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率为8.0%,比中国农村地区实际增长率快1.8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3元,增长11.5%;全国重点扶贫开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24元,增长12.1%。
人民日报(2020年1月25日01版)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去年减少110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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