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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白洋)记者1月17日从国家信访局了解到,国家信访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信访现场监督,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监督“利剑”作用的规定》。
2013年,国家信访局建立了“协调信访现场监管”的工作机制。六年来,国家信访局围绕农业、土地、住房等突出问题,组织了15批现场检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疑难复杂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悉,《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现场监督协调工作的规定》吸收了近年来协调信访现场监督的有益经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协调信访现场监督的监督范围和国家信访局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对现场监督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监督事项的筛选、监督计划的制定、监督报告和监督工作纪律;第三,对现场检查事项的后续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包括跟踪责任、跟踪方法和责任追究。
根据规定,现场检查实行班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组必须形成一份附有条件、结果和建议的报告。全面现场检查结束后,局领导将听取检查报告,检查组可提出关键问题清单和监督、问题线索向相关部门传递、检查结果网上公示等建议。
按照规定,督查室要建立信访现场督查台账,指导地方及时将后续整改计划和现场督查落实情况记录到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中,逐一跟踪督促,督促问题解决到位。因地方整改落实不力导致问题未解决的,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问责建议。
“我们将本着钉钉的精神,把重点放在每一个检查项目上,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放过问题,整改也不会到位。”国家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信访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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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信访局出台新规强化信访事项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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