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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和承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业务指引的通知。如果首次公开发行数量超过4亿股,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30人;如果有1亿股以上、4亿股以下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20人;如果股份少于1亿股,战略投资者人数不应超过10人。
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提前与发行人签订配售协议,并承诺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2%至5%。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规模确定。:
(一)发行规模小于10亿元人民币,后续投资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二)发行规模在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投资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
(三)发行规模在2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后续投资比例为3%,但不超过1亿元;
(四)发行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后续投资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交所公布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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