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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朱江)今天上午,中国海关总署举行了关于“打击走私象牙及其制品等濒危物种”的新闻发布会。在记者招待会上,有人向记者提到,“我想问一下,走私象牙及其制品等濒危物种将面临什么样的犯罪,将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海关总署反走私局局长孙志杰认为,走私象牙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走私珍贵动物产品罪处罚。
孙志杰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走私珍贵动物产品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产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产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谈到象牙的价值,孙志杰指出,根据有关规定,象牙的价值是25万元。如果不能确定它是否是象牙,根据它的重量,单价是41667元/公斤。
孙志杰强调,中国对走私象牙及其制品等濒危物种的处罚相当严厉,他希望公众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走私象牙构成犯罪的 海关总署:按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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