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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广电总局下发文件,要求停止播放以投资影视剧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全面检查现有和计划中的所有广告,停止播放存在类似问题的广告。

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局办公厅关于停止播放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广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最近,一些机构涉嫌以投资影视剧项目为名,通过互联网、电视等媒体为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强化广播电视媒体主体责任意识,夯实属地责任,根据《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广电总局: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

1.从现在起,所有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将立即停止播放以投资影视剧项目为名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并以此类推,对所有正在播放和打算播放的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存在类似问题的广告停止播放。

二是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本通知下发后,对继续播放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广告的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从重处罚。

请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报告总局新闻司。

联系人:张颖

电话:010-86097013传真:010-86092589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广电总局: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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