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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为忠、通讯员王金会报道,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根据总行相关政策,制定并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启动了宁夏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绩效评价工作。从今年起,评估工作将按季度组织,评估结果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

宁夏: 全面开启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市分行积极推行总行绿色贷款统计制度,紧紧围绕宁夏生态区建设战略,推动区域绿色贷款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底,宁夏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比各类贷款增速高出7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区域贷款余额的10.7%。《实施细则》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建立了绿色信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评分标准、评价流程和管理规则。将辖区内40多家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纳入评估范围,从多个维度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发展及其对整个辖区的贡献进行评估。综合评价各机构绿色信贷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宁夏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宁夏: 全面开启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将借鉴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相关经验,继续深化地方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研究,引导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绿色信贷业务流程,增强绿色投资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绿色信贷增量式扩张,为宁夏地方经济优质发展服务。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宁夏: 全面开启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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