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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昊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在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宁波银行在全行开展了“3-15银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通过普及金融知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宁波银行将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利用各网点的led显示屏和液晶电视播放“消费者八项权益”、“公益防止非法集资宣传片”、“非法金融广告识别”等宣传视频,在各网点开设特区或宣传栏,展示各种宣传海报、折页和金融知识读本,并安排专人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
3月15日,宁波银行将在水安心情社区开展特别活动,表演一个金融小品“阿姨,别上当!”开展金融知识有奖问答、设立宣传点、播放金博士卡通玩偶形象等活动,向居民宣传金融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还将聘请社区居民担任财务知识宣传员,充分发挥社区财务知识宣传员的核心作用,建立财务知识宣传的长效机制,将财务知识普及到每一个家庭。宁波银行将把这种成对的金融知识教育基地作为辐射点,延伸到其他社区。
宁波银行还提醒金融消费者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集资、非法保险、电信诈骗等现象。在选择投资产品时,我们应该多思考,冷静分析,了解产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金融产品,避免盲目投资。树立自我责任感,懂得在享受利益的同时要承担风险,承担正常的金融交易风险,提高责任感和诚信。
此外,当客户从金融机构获得产品和服务时,如果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他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他们可以独立与金融机构谈判,这是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解决纠纷的基本方式。第二,它们以投诉告终,包括对金融机构投诉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投诉、行业协会的投诉或对合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的投诉。最后,诉讼和仲裁是准司法活动,是公平的。
据了解,2018年,宁波银行开展了数百次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受众达16万人,获得了宁波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授予的优秀会员单位、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的宁波市金融消费者教育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宁波银行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 迎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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