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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电影试图触及50亿元的票房订单,关于电影众筹的骗局越来越多。2月20日,许志永影视文化工作室与申腾工作室联合发表声明称,近日,部分网络犯罪分子以“许志永与申腾联手拍摄”为由非法集资,消息不实。近年来,电影众筹骗局时有出现,并通过包装成金融产品以较高的利润率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甚至出现了伪造投资合同的案例。目前,当电影众筹骗局层出不穷时,一双眼睛可能是不够的。
圈套
最近,一篇名为《xzhong和Shen Teng的奇幻爱好者众筹》的文章即将落幕。网友:只要他们表演,我一定要看”出现在网上。文章称,该片已确认将于2020年农历新年拍摄,并已启动众筹宣传模式。参与者非常受欢迎,预计将于下月结束。不久之后,众筹骗局被正式取缔。
事实上,非法集资的“幻想爱好者”只是电影中众多众筹骗局中的一个。近年来,随着电影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单票房纪录的不断上升,一些人有投资电影赚取利润的欲望。罪犯们刚刚抓住了这一点,并设置了一个陷阱来收集钱财。
据《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在各种电影众筹骗局中,占很大比重的套路是将电影作品包装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被骗者进入游戏。去年下半年,陕西省宝鸡市人邵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了解了君泽电影产业(Junze Film Industry),这是一个专门投资电影的应用平台。当时,该应用上有十多个电影项目等待众筹投资,这些都是已发行电影的续集。投资时间越长,收入越高。邵先生第一次投资10000元在这个应用上,发现15天就赚了2700元,本金还可以拿出来,于是他完全放下了戒心,再次在这个平台上投资电影。但随后所有的钱都流向了水漂。值得注意的是,邵不是唯一被骗的人。仅宝鸡市就有81人被骗,被骗金额超过150万元。
除了根据投资周期设定回报率之外,还有一些以上映电影的票房表现作为分红标准的骗局,如声称“年利率为6%加50%的分红,发行后,统计票房会将分红计入账户,实现无补偿的稳定盈利。”对此,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欺诈手段。除了欺诈,这种行为还扰乱了金融秩序。简单地说,这种行为可以解释为“打开一个小碟”,“只要涉及到这种行为,100%都将是骗局”。
把骗局披在金融产品的外衣上只是一种方式,而其他的则纯粹是“真人游戏”。犯罪分子在网上认识受害者后,假装自己在异性的职业生涯中取得了成功,途径是投资高回报的电影,然后向受害者推荐电影众筹项目,以获得对方的信任并从中骗钱。
追踪源头
在许多受骗案例中,许多受骗的人通过网络信息接触到诈骗。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真实,犯罪分子会选择制作网站、应用程序和其他平台,给受骗者一个更好的第一印象。根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进行的一项调查,如果你想制作一个简单的网站或应用,几千美元就可以形成。然而,这种产品粗糙,容易被质疑。因此,一些不法分子选择花费数万美元来使网站或应用程序更加真实。虽然成本相对较高,但受害者相信后会投入更多的钱。偿还费用并不难,但他可以骗到更多的钱。
在制作网站、应用和其他平台的同时,犯罪分子还会策划虚假的众筹项目。其中,有著名导演和演员参与的电影是首选,原因是这类电影知名度高,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同时,犯罪分子会伪造与电影制作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试图向受害者证明他们可以向外界出售一定比例的投资。当受害者将钱存入对方的在线账户时,该网站或应用就不能再被使用或登录,受害者也就不能再联系对方。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骗局被揭露,更难获得受骗者的信任。为了让受害者相信自己,犯罪分子会拿出自己的杀手,通过签订投资合同和安排对影视公司的实地考察来打消别人的顾虑,但这也是整个骗局的一个环节。
赵先生曾经通过网络信息看到一部上映的电影正在吸引投资,而且回报率很高,这引起了赵先生的注意,他联系了对方,然后对方邀请他到公司实地考察。在观察了办公环境、与员工沟通、了解到投资合同即将签订后,赵先生逐渐相信了项目的真实性,并进行投资。然而,这一切都是一场表演,公司本身并不存在,办公空间只是暂时租用。几个月后,人们会去空大厦,而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积极分子
“虽然在影视业中有通过众筹成功发行的电影,但互联网上的大多数电影众筹都是骗局,形势不容乐观。”赵虎说,如果因为疏忽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因为这种“皮包公司”一定是在空大厦被发现的。此外,在处理金钱和商品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保存与他人的谈话和赚钱的证据。
“但更重要的是,作为公众,他们应该对众筹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无论是电影还是其他名字,众筹都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100%的利润。既然是投资,就有风险。从市场分析来看,目前电影界发行的电影有十部,其中七八部可能是亏损的,更不用说帮助公众赚钱了。”赵虎说。
电影开拍前,必须持有《电影制作许可证》的电影制作单位和在当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并在开拍前更换剧本,报广电总局或相应的省级广电部门属地审查备案。黄志勇导演指出:“目前,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中,将每月发布《全国电影剧本项目备案公示通知(纲要)》。任何人都有权通过这个渠道查询电影的立项情况。如果调查后发现连剧本都没有确定,那就不可能谈众筹。
凤山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兵表示,这种骗局通常是在大型项目中进行的,因为没有人会在未知项目上投资。因此,如果我们看到发起众筹的单位不是作为主体的影视公司,而是作为委托方并得到影视巨头的支持,那一定是一个骗局。
保利电影投资有限公司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剑锋分析说,现阶段真正做众筹的电影一般都是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公共平台发布新闻,然后利用指向活动和挑起公众话题的手段来提高电影的人气。如果一部电影在早期没有被宣传,甚至找不到直接用于众筹的营销信息,它的可信度就太低了。“如果众筹停留在宣传层面,提高电影的关注度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涉及资本层面的骗局,就会扰乱电影市场的秩序。”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解密电影众筹新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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