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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新疆民营企业首次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将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今年,我们将重点发展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前景广阔的重点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作为优质发展生力军的作用。支持“个人转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允许保留原有字号和行业特色;对于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和设备所有权转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将免收交易费。
新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向民营企业开放新的运输服务。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与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形成或参与投资运营,盘活公路、水利等现有资产,参与旅游、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商贸流通等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支持省市在新疆实施援助项目时,应优先考虑经济实力较强、与受援产业高度融合的新疆民营企业。
“即时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自治区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并联审批,实现“一次办最多”和“不办审批”。依托自治区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和监管平台,建立项目库,吸引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大幅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新疆将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开展减证惠民行动,明确权责。例如,加快企业注册电子商务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简化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请和保险登记手续;规范和限制影响私营企业正常经营的街道管理委员会和社区的管理行为。
不搞集中纳税清查行动,不扰乱甚至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对私营企业的发票收取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私营企业,税务机关应依法办理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纳税,以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
新疆将把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项目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属于自治区优先发展的产业和土地密集型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可不低于当地土地和其他相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70%。
此外,鼓励和培育民营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创业板、科技板、海外上市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对于裁员不多或没有裁员的民营企业,将给予上年失业保险金50%的稳定岗位补贴,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潘多)
新疆鼓励民营工业企业落户园区,这些企业可以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图为阿拉山口自由贸易区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新疆激励当地民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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