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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1月17日电(记者)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收受国有企业人员贿赂、滥用职权,判处被告人许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没收许返还的赃款赃物,并继续追缴其他非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14年10月,许利用其担任集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职务,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资金担保、公司管理、项目合作、工作晋升等方面的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1133万元,其中284万元至事发时尚未取得。许在担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损失总额超过19.8亿元。
同一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尚辉集团原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浩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法院首先判处张浩10年零6个月监禁,并罚款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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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致国家损失近20亿元 徽商集团原党委书记许家贵一审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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