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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促进运输结构调整,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安排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
通知规定,要从五个方面清理和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
一是彻底清理和规范地方政府性收费,进一步清理国家政府性基金以外的地方政府性收费、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将取消的政府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违规和变相收费行为;
二是继续清理和简化铁路货运杂费。铁路总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和合并部分杂费,改进预留项目的收费方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三是加强专用线维修等服务收费管理,引导铁路运输企业合理确定运输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四,合理降低地方铁路运价水平,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运价和收费,科学确定运价水平和收费标准。如果明显偏高,应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降低;
第五,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坚持用户自愿选择的原则,依法查处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对优化运输结构、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意义,全面检查本地区铁路货运收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大清理监管力度,并跟踪落实,确保清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清理收费! 铁路货物运输收费要从这5方面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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