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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据中国证监会网站14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康美医药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责令康美医药改正,给予警告,并对21名责任人处以60万元以下罚款,对21名责任人处以9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10年至终身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调查和审理。同时,中国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
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医药虚增巨额业务收入,通过伪造或变造大额存单虚增货币资金,将不符合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项目纳入报告,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上述行为导致康美制药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康美制药有预谋、有组织、长期和系统的金融欺诈,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不畏惧,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中国证监会发现案件涉及违法行为后,立即集中力量进行调查,并继续公布执法进展情况。在疫情期间,通过多点远程视频会议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在坚持法治原则的情况下,及时严肃查处。
中国证监会重申,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一些上市公司无视法律法规,实施金融欺诈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不良行为,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尽职尽责,严重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这方面,中国证监会将采取“永远保持”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民事赔偿和信用记录等问责制度,打击金融欺诈等行为。
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欺诈等证券违法行为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的民事诉讼索赔,并付出更高的代价。希望广大上市公司能够引以为戒,坚守诚信底线,相关中介机构能够回归岗位,共同帮助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准确监管执法,坚决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案例审查]
2001年3月19日,康美制药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中草药、中成药、化学药品和其他产品。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许。在被立案调查之前,该公司的市值达到了1300多亿元,是一只市值1000亿元的白马股票。经调查,2016年至2018年,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涉嫌组织相关人员伪造、变造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付款凭证、伪造定期存单,累计虚增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这起案件是一起预谋的、有组织的、长期的、系统性的金融诈骗。(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累计虚增收入3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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