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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记者宸妃)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四省检察院近日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合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了长江上游的生态司法保护。

六省份检察院协作全面加强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

据了解,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将立足办案,突出监管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快完善逮捕起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深化特殊案件的监督,加大环境民事侵权案件和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发挥公益诉讼的独特作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形成保护合力。

六省份检察院协作全面加强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

据悉,根据《意见》的要求,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也将积极搭建管辖协调、办案合作和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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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六省份检察院协作全面加强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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