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6字,读完约3分钟
■我们的记者陆红星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过渡期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过渡期内,对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许可车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和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洛鸣[2018]18号)相应标准补贴0.1倍。 对2019年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的许可车辆,2018年将按照相应标准补贴0.6倍。 2018年,在过渡期内销售的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将获得相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将另行公布。
《通知》可视为补贴完全取消前的重要过渡,是2020年后补贴取消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压力测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助理研究员周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通知》提出纯电动乘用车的行驶里程不低于25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包括扩展方案)的行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补贴巡航里程仅分为250至400公里和400多公里。补贴金额分别为18000元和250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扩展项目)补贴金额为10000元。
据记者了解,2018年,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要求,除150公里以下的车型外,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额度分为150-200公里、200-250公里、250-300公里、300-400公里及以上。“四档”,补贴金额分别为1.5万元、2.4万元、3.4万元和4.5万元
周毅认为,这份通知有三个特点值得特别注意。首先,补贴已经大大减少;第二,取消了当地购买补贴,而不是在使用结束时补贴基础设施;第三,对电池寿命、能量密度和能耗的技术要求都有所提高,体现了补贴退出的有序性和科学性。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有企业反映,与中央财政补贴相比,地方财政补贴申请环节多、流程长,支付进度更难确定。《通知》进一步提出,地方政府应完善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外)给予购买补贴,转而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和配套运营服务的短板建设。如果地方政府继续发放购房补贴,中央政府将相应扣减相关财政补贴。
在对通知的回应中,许多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补贴的增加,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如果没有补贴或补贴大幅下降,新能源汽车市场预计将大幅下滑,这将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遭遇重大挫折。
“补贴政策更多的是发挥产业引导和支持地方产业发展的作用。如果工业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工业内部的竞争比技术升级补贴更有用。”周毅强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 比补贴更管用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26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