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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的网站,在深化国家监督体制改革,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坚持建立体制机制,以促进改革工作的细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自2018年以来,已经制定和发布了36个系统,包括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和问题线索处理。

贵州出台36项制度 完善审查调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围绕“纪律与法律”、“法律与法律”,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加强与业务相关部门的合作,先后制定发布了《贵州省纪委监察业务工作程序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八项制度。完善问题线索的分离与处置、问题线索的集体研究与判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分类与转移等制度。,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的分离和处置。为充分发挥监督建议的监督作用,制定并颁布了《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监督建议的暂行规定》和《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从宽处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建议程序和从宽处理建议程序。

贵州出台36项制度 完善审查调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加强技术应用,插上科技的翅膀。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制定《贵州省纪委监察调查信息查询分析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纪委监察调查设备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措施,确保信息技术运行和调查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安全化、高效化和有序化。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要业务服务于纪检监察机关,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同时,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规范使用便携式设备进行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意见》,规定了纪检监察各环节的流程规范和监管责任,强化了纪检监察重要取证环节的风险控制和监管约束。

贵州出台36项制度 完善审查调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加强成果应用,撰写后续文章。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教育的预防作用,制定并颁布《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纪律处分决定公告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开展纪检监察教育预防工作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做好文章的后半部分。增强案件的威慑力,制定并颁布《坚持标本兼治、实施“一案一纠”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全省各级警示教育基地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研究案件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反查案件,跟踪预防。制定并颁布了《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澄清和纠正地名的指导意见》,以清理虚假地名,消除被虚假反映干部的后顾之忧,支持和鼓励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不谋私利的干部。

贵州出台36项制度 完善审查调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加强自身建设建设纪检铁军。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刀片向内,加强内部监督,制定下发《中共贵州省纪委内部监督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内部监督,严格纪律监督。建立省纪委监察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实现干部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干部思想、观念、情感、人事、工作“五个融合”。突出示范,制定并颁布《贵州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表彰奖励办法》,规范表彰项目和流程,确保评选先进、典型、示范性优秀表彰奖励对象,鼓励先进和落后。(贵州省纪委)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贵州出台36项制度 完善审查调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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