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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8月13日电(记者吴振东)由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在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下举办的“在COVID-19中实现预防和控制肺炎的健康权”国际视频研讨会11日举行。中国和荷兰的人权领域学者和防疫医学专家讨论了在预防和控制疫情中实现健康权的概念、做法、障碍和对策,并形成了许多共识。据悉,此次会议是中国人权研究会“全球疫情防控与人权保护”系列国际研讨会的第八次。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健康权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自由。这不仅意味着政府必须提供平等获得保健服务的机会、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适足的住房和营养食品等。,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尽可能达到更高的健康标准,但也包括个人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健康自主权和身体完整权。
面对肆虐的疫情,大多数国家采取了隔离、社会距离、追踪和强制检测等措施,在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有些人认为,对行动自由的限制给实现健康权带来了负面影响,当有限的医疗资源集中用于保障受病毒影响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时,其他人的健康权可能被忽视。因此,如何在疫情防控中更好地落实健康权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国际法协会全球卫生法委员会联合主席、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教授布里吉特·托伊贝斯在主旨发言中说,健康权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人权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整体。在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过程中,树立全面的人权观对于实现健康权非常重要。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建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人是健康权的主体,享有健康自主权,但当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时,就成为影响他人健康的环境和条件,国家有义务预防和控制病毒的传播。
与会的中外专家在分析各国卫生防疫保障健康权的实践时,普遍认为中国在保障健康权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中国政府的强有力的指挥和协调,医务人员的高超技能和无私奉献,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贡献,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合作,使中国在防疫和控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
专家们还讨论了由于防疫和控制措施造成的健康权或其他基本人权的减少,并提出了摆脱困境的方法。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沈说,更好地保护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的目标,由于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对基本人权的保护不容忽视。建议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不仅要强调公共卫生安全,还要保障人们的基本人身自由、财产权、隐私权等。,实现传染病与非传染病的平衡,并建立相关机制。布里吉特·托比斯认为,应该加强国际人权法和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法律之间的互动。
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鲁直安表示,在疫情防控中实现健康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有国家都应勤勉谨慎,在健康权和其他权利之间寻求平衡,不断总结经验,共同促进包括健康权在内的所有人权的实现。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庞博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外专家视频研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健康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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