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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海银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未按照专属部门制度开展同业业务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100万元罚款。
据上海银监局统计,从2013年到2018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共发生12起违法违规事件。包括:未按照特许经营制度的规定开展同业业务,非法将同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拖延支付同业投资基金吸收存款,为银行理财基金投资非规范的债权资产提供担保,未按照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和控制,未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进行尽职调查, 通过票据转卖业务调整信贷规模,未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处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贴现业务,未对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未按照权限和程序处理委托贷款业务,未按照权限和程序处理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对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表示,自2019年以来,已在多方面开展整改工作,包括完善系统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统一授信、防范重点领域、加强监控检查、不断深化综合风险管理。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责任人员已被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浦发银行回应2100万元罚单:相关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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