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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8月4日据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网站报道,7月22日,君山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近日,被告人赵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他十四名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罚金。

山寨“大话西游”获利795万余元!主犯获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网络游戏《西游》大获成功,受到许多玩家的追捧,甚至花了很多钱。2015年5月,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获得《西游记》游戏软件的版权,并在国家版权局注册。然而,一些人开始对这个流行的游戏考虑不周,开始玩山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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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公布的信息,2018年7月,被告赵、李共同出资23万元委托一家公司模仿《西游记》制作了一款私人网络游戏《西游记》(后更名为《江湖手机游戏》),该游戏于2019年1月完成。为了运营《西游记》,赵、李成立公司,租用场地,聘请陆、孙、曹、王、张运营,从李处租用服务器,联系黄提供非法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了推广这款山寨手机游戏,赵还开发了7个人,比如世茂,作为游戏代理通过qq联系。截至事件发生时,赵开发的所有线下代理和玩家充值累计超过795万元,代理佣金最高为127万元,最低为8万元。负责游戏运营的陆等人也获得了10万到9000不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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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赵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互联网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牟利。情节特别严重,都违反了《刑法》第217 (1)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其中,赵在共同犯罪中的主要角色是主犯;其余被告在共同犯罪中起了辅助作用,是共犯。各被告均已供认犯罪情节,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部分或全部返还非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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