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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语倢)7月10日晚,杉杉控股在其官方微信账户上发布了一份关于起诉仲景新华的声明。杉杉控股指出,仲景新华对杉杉控股的诉讼纯属恶意。公司将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表明相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杉杉控股回应诉讼:认为对方违约在先 已提出诉讼和财产保全

杉杉控股于2019年8月与仲景新华签署了转让尚辉银行相关股份的框架协议。杉杉控股及关联方将通过直接购买中建新华持有的尚辉银行股份,获得中建新华实际持有的尚辉银行全部股份。交易价格为每股6.98元。然而,尚辉银行的二级市场价格一直持平,截至7月10日,其股价收于每股2.62港元,处于净价状态。

杉杉控股回应诉讼:认为对方违约在先 已提出诉讼和财产保全

对于这起诉讼的原因,双方都有自己的看法。据仲景新华网报道,杉杉控股未能按照约定在2019年11月15日前全额支付,到2020年6月1日仍未支付,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同时,据信杉杉控股的违约给中京新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预计损失金额约为82亿元。

杉杉控股回应诉讼:认为对方违约在先 已提出诉讼和财产保全

杉杉控股表示,根据协议,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已支付总交易对价38.9亿元。但由于仲景新华持有的约2.25亿股内资股转让过程中未及时提交转让材料,相关部门审批和转让过程中设置了障碍,且转让至今未转让给杉杉控股,违反了协议,导致后续履约失败。

杉杉控股回应诉讼:认为对方违约在先 已提出诉讼和财产保全

同时,杉杉控股不承认“82亿元”的损失。杉杉控股表示,双方于2019年8月20日签订合同时,尚辉银行h股的收盘价为每股2.99港元,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为每股6.981818元,是根据尚辉银行某一时间的净资产数据确定的。香港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从来都不是双方决定交易价格的基础。无论杉杉控股是否违约,港股的交易价格都是由市场竞价交易所形成的。与杉杉控股的业绩无关,2020年6月17日尚辉银行每股2.77港元的收盘价与签约时的股价相近,因此认为仲景新华相关损失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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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矛盾正在加深。6月1日,仲景新华向杉杉控股发出终止框架协议的通知。杉杉控股于2020年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了本案。

索赔内容包括:责令仲景新华归还杉杉控股已支付的9.74亿元资金;责令仲景新华协助办理其名下约2.25亿股尚辉银行内资股的转让手续,并承担因逾期转让而发生的滞纳金;案件受理费由仲景新华承担。上海金融法院已依法对仲景新华持有的约2.25亿股尚辉银行股份采取保全措施。

杉杉控股回应诉讼:认为对方违约在先 已提出诉讼和财产保全

仲景新华随后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日查封了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的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

鄯善控股表示,根据有关规定,7月6日,鄯善控股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本案的判决移交上海市金融法院审理。目前,公司积极与各方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争议。目前,公司的业务运作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与诉讼事项进展相关的信息披露业务。预计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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