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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北京银监局获悉,北京银监局当天发布了《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预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控制总业务量和增速。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月缩减结构性存款规模,并在2020年底前将总额控制在监管政策要求的范围内。银行应加强对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的筛选,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从银行获得的低成本信贷资金进行out/きだよよ/transfer套利。
北京银监局表示,近日,北京银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了结构性存款市场的一些新问题和新趋势。例如,部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有所反弹,增量增速“双高”;个别银行在产品设计、推广和销售中仍存在一些不谨慎的行为,如产品中嵌入的衍生品交易行权条件范围过宽、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不充分等。这些行为加剧了存款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个体企业在疾病流行期间使用低息信贷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套利。
《通知》主要针对辖区内银行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严格控制总业务量和增长率。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月缩减结构性存款规模,并在2020年底前将总额控制在监管政策要求的范围内。
第二是确保谨慎和合规的产品设计。各行要严格执行289号通知,确保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在担保收入、行权条件、交易对手等方面符合合规要求,有效消除“虚假结构”问题。
第三,加强资金来源的筛选。银行应加强对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的筛选,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从银行获得的低成本信贷资金进行out/きだよよ/transfer套利。
四是有效规范宣传和销售行为。各银行应持续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给衍生产品相关业务带来的风险,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信息充分披露和风险揭示,普及理性投资理念,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银监局要求各银行根据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深交所存款市场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结构性存款收益业务,有效稳定债务侧基金价格。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将继续跟踪监测各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发展情况,对压力下降较弱的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自2018年以来,我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在产品设计、风险计量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混乱。北京银监局发挥了监管“试验田”的作用,比国家规范性文件提前了一个多月。2019年9月,牵头下发《北京银监局关于规范发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整改落实要求,通过持续强化大数据监管、扎实实施精细化监管,确保相关银行整改到位。
截至2019年底,北京的结构性存款余额已降至9920亿元,比公告发布前的1月底下降了17.4%。截至2020年5月底,北京市结构性存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比年初和去年同期低12.2和21.3个百分点。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银保监局发文严控结构性存款总量及增速 强化购买资金来源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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