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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卢丹)5月25日,安徽省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时任国源证券亳州吴伟大道营业部总经理的鲁牧进行行政处罚,并决定对其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经查,茹于2004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自2009年6月18日至调查日,一直担任证券亳州营业部总经理,属于证券从业人员。

从2006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11日,如牧借用张的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共买入365.35万股,买入4941.86万元,卖出366.35万股,卖出4937.8万元。扣除佣金税费后,交易所计算损失为137,500元。

安徽省证监局认为,茹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长期买卖股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构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元证券一营业部总经理违法炒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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