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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网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实施了多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外汇局此前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并出台了10项措施,以提高境内外汇兑换和跨境流通的便利性。

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局的统一部署下,五项措施已在深圳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移业务试点。

二是支持设立人民币境外投资贷款基金。

第三,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在跨境融资、跨境担保和跨境资产转移时使用人民币进行估值和结算。

第四,鼓励港澳地区返还人民币保险资金。

第五,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除上述五项措施外,中国(广东)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还实施了另外两项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

二是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国内化试点改革。

意见发布后,上述两项便利化政策的试点范围将扩展至整个深圳市。

此外,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已提前研究制定了探索建立跨境金融沟通机制、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等措施。

下一步,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将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继续大力鼓励辖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定价和结算,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增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市场意识,扩大跨境投融资使用人民币,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多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措施已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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