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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7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特殊治疗范围的通知》。《通知》要求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症精神病和风湿性心脏病五种疾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治疗范围。以下是全文:

四部门发文: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国家卫生办公室[2020]338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委员会

四部门发文: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为继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特殊治疗,帮助他们脱贫,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症精神病和风湿性心脏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治疗范围。

二、鼓励各地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农村特困生大病专项治疗,根据当地情况,将本地区、本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治疗。

三、按照“四定两强”的原则,继续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民政总署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处

国家医疗保险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信息披露形式:主动披露)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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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四部门发文: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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