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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4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关于政府债券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净结算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回购)管理,支持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在外汇市场的发展。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政府债券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资格标准、申请和受理程序以及持续管理要求,更好地满足了政府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市场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市场吸引力,有助于在交易所政府债券市场建立买家,更好地支持交易所政府债券品种的发展。
据报道,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自2013年以来,中国结算股份有限公司和沪深两市积极推进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为7种政府债券基金产品提供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更好地支持了外汇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通知》明确了以回购质押方式回购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投资对象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在基金投资运作中,回购融资交易不以基金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基金资产净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向中国结算申请将该基金产品作为回购质押。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上市公告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入库的条件和规定,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支持更多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入库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流动性,增强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市场吸引力。支持政府债券基金产品进仓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一方面有助于支持外汇政府债券市场买方建设,吸引更多资金参与外汇政府债券市场,支持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活跃二级市场交易,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创造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增加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优质抵押品的供应,提升整个市场抵押品的质量,从整体上降低质押式回购市场的整体风险。
《通知》规定,如果政府债券基金产品或其管理人出现以下情况,中国结算将根据具体风险情况降低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贴现系数或取消其回购资格:对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报告风险或违规行为;政府债券基金产品的操作风险;连续三个自然月政府债券基金产品日平均净资产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政府债券基金股票的交易价格波动异常,偏离基金净值超过5%。
此外,《通知》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政府债券基金产品季度定期报告发布后2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结算提交季度报告。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结算将积极研究扩大可入库债券基金品种范围,不断优化市场服务和业务管理,支持交易所债券市场优质发展,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编辑蔡善丹)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国结算规范政府债券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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