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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跨境非法转移赌博资金案件的通知》,公布了10起典型违规案件。

这10起案件都是非法外汇交易。以2015年9月至10月天津一起犯罪分子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为例,犯罪分子通过地下银行非法买卖外汇4笔,金额314.5万美元,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140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了对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非法兑换资金行为,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常佩琪)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外汇局通报10起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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