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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诗雨表示,在实施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税务机关通过拖延实施和依法拖延,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了财政压力。所谓延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他表示,3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在疫情防控一级反应区,有关省级税务局可以依法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已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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