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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保健委员会发言人表示,在海归的进口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按照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费用后,将支付部分财政补贴。原则上,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海归进口病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对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引进海归病例中有困难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给予医疗救助。(第一财经)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海回应“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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