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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航总局网站9日消息,中国民航空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七航权试点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分阶段、分步骤试点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七航权。
《建议》指出,鼓励和支持指定的外国空航运企业在海南经营第三、第四、第五航权,并以第七航权试航定期国际客货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解释中表示,《方案》细化了具体试点内容,明确鼓励和支持外国航空公司在现有航权安排的基础上,在海南经营第七个客货航权,每条航线每周最多可经营7个客货航班。明确指出,当指定的外国空运输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班时,没有权利在海南和中国其他地方之间交叉飞行或中途停留。民航总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宏观调控需要以及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
此外,“计划”还阐明了申请程序和监管要求。
据了解,航行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项国家航行/运输权,因为航行/运输只要超出本国边界,就涉及其他国家
根据民航局网站上的信息,第七航权是完全的第三国运输权,是指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公司完全在自己的国家或地区之外经营独立航线,并在国外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运送旅客和货物的权利。例如,伦敦和巴黎由汉莎空公司经营。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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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国民航局:在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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