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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交易所5月8日消息,为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以下简称协议转让)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方便市场主体业务的办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关于协议转让处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并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处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转让处理指引》(以下简称“两项”)
两个业务指引明确规定,指定部门将一站式办理协议转让业务,并进一步简化办理材料,包括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取消要约收购的行政许可豁免文件和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的相关公证材料。
这两份业务指南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搬运指南》附件1-4所附的搬运材料清单不再适用。两个业务指南的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指南和流程栏中找到。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相关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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