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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小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布了现行春耕指南。
中央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现将《当前春耕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中共中央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当前春季农业工作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9届全国协调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统筹第19届全国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工作,分地区、分层次恢复生产秩序,特制定本指南。 抓紧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争取粮食和农业丰收,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一、夯实责任,确保春播粮面积
(1)强化粮食安全监管者的责任制度。把做好春耕工作作为省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上报考核结果,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使其达到上年水平。各地要提高政治地位,主产区要努力发挥优势,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共同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抓紧把任务分解到市落实到县,层层夯实责任。
(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各地要落实小麦、大米最低收购价政策,协调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和大米补贴,推进小麦、大米、玉米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稳定农民收入预期,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给农民一个“定心丸”。
(3)稳定春季播种面积。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面积,稳定早稻面积,努力扩大。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主要种植粮食作物。退耕还林政策主要支持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有必要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民种植足够的作物,并结束对耕地的放弃。
第二,分类,尽快恢复春耕生产秩序
(4)完善农村疫情防控计划。落实分类细化农村疫情防控科学指导的要求,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县为单位,抓紧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划出小管控单位,科学防控,制定精确政策,纠正偏颇偏激做法,避免“一刀切”。开辟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民耕作等封锁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防控对春耕生产的影响。
(五)恢复低风险地区的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应实施“外进”战略,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为保证城乡交通的正常运行,不允许封闭道路和村庄,以保证农民正常下地,农业机械顺利上路,农资畅通。密切关注动员农民下地,开展施肥杀虫、育苗浸种、深松整地、除草修枝等农业活动。,从而推动春耕全面展开。
(6)中等风险地区应有序恢复生产秩序。中等风险地区实施“防外进防内扩”战略,尽快有序恢复春耕生产秩序。在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的同时,要保证农业原料和农产品的正常流通,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春耕生产,组织农民到错田错峰作业,促进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的整体推进。
(七)高风险地区稳步恢复农业生产。在继续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春耕。在田间作业和人员密度低的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工作空封闭和人口稠密的地区,并组织农民去在错误的时间和高峰的领域,以避免人们聚集。湖北和疫情最严重的省份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防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开展春耕。
第三,按时搞好春耕
(八)做好华南早稻产区的育苗工作。华南稻区于2月下旬开始育苗,长江流域于3月中旬开始育苗。引导农民选择高产优质早稻品种,尽快准备足够的种子。及时浸种、浸种,晴天播种育苗,大力推进工厂化、集中育苗。加强苗场管理,科学调控肥水,培育壮苗。加快种植进度,扩大机械移栽面积,保证种植时间。
(九)主要夏粮产区做好麦田管理工作。2月下旬,江淮南部和黄淮地区的冬小麦进入了绿涨期,3月中旬,大部分冬小麦变绿涨,春管进入了盛期。根据种苗政策,分类管理,合理调控肥水,落实措施,促弱控强。为防止“冷泉”等灾害,及时灌溉和追肥。尽早准备药品和器械,防治重大病虫害,组织统一防治。
(十)长江流域水稻产区做好育苗准备。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稻开始浸种育苗,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移栽。根据季节安排,留茬连接,品种生育期,适时播种和育苗。提倡集中育苗、旱育秧或湿育秧,保证秧苗均匀和苗壮。及时浸泡整地,及时移栽,合理确定密度,提高种植质量。
(十一)做好东北和西北地区的春耕工作。4月上半月,东北水稻开始浸种育秧,4月中旬至5月初,东北和西北旱地作物开始播种。科学确定主要品种,引导农民选择合适的品种,防止跨区域种植。及时调配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物资。春季及时进行整地和覆膜,加强土壤水分监测,检修和调试机械,组织农业机械抢早整地。
(十二)做好春季灌溉水量调度。根据作物需水量的要求,制定好春季灌溉用水计划,加强灌溉用水的配置。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维护灌溉秩序。利用灌溉缺口,加快排灌设施建设,确保春灌用水。
第四,保证春耕农业原料的供应
(十三)促进农业企业恢复生产。组织和指导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与春耕生产相关的农业生产企业,做好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员工人身保护工作,尽快复工复产,增加启动负荷,有效增加市场供给。如果劳动力缺乏影响正常的恢复工作和生产,应及时采取就业替代等措施,加强地区间劳动力供求的对接。
(十四)向本村推广农资。突出解决农资运销“最后一公里”受阻问题,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和化肥生产原料及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禁止非法拦截卡、开路和封路等。、以及农业材料的顺利运输。调度农资供求,建立农村应急配送机制,确保即时配送,尽快恢复仓储运营。
(十五)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针对农业资源管理配送中心、春耕春种管理等重点领域,围绕重点农业资源品种,依法加强监管执法,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第五,搞好科学防灾减灾
(十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努力解决砂石原料、机械和人员运输困难的问题,推动春耕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尽快恢复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检查机制,逐级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十七)预防自然灾害。今年,区域性和周期性旱涝灾害趋势明显,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可能增多。要注重抗寒、抗冻、防洪、抗旱。加强监测和预警,尽快编制和修订防灾预案,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实施救灾和灾后恢复措施。
(十八)防治重大病虫害。加强西南、汉水流域、黄淮海地区小麦条锈病和江淮、黄淮地区小麦赤霉病的监测和防治。特别是要做好不同地区的甜菜夜蛾防治工作,实行前沿防御和分区,实行统一防御和联合防治,坚决遏制病虫害蔓延。加强沙漠蝗虫入侵的监测和预警,做好药物和医疗设备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立即消灭。
第六,创新开展引导服务的方法
(十九)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12316”平台等手段,组织专家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和在线答疑。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在人身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田间指导,帮助农民解决春耕中的实际困难。
(二十)搞好规模主助。支持农业规模经营实体,特别是设施农业生产实体,积极组织返乡农民工和闲置劳动力解决生产和就业问题。有序组织农民工返乡就业,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直达运输服务。帮助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签订和续签土地出让合同。各地在组织农民工返乡就业和指导春耕工作中,要把脱贫和扶贫作为重点。
(二十一)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制定农业机械跨区域运行计划,合理调整和配置机械,确保农业机械平稳运行。组织跨区域机械耕作和机械播种,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春播任务。组织动员相关生产单位和企业,做好人员培训、设备准备和维护、维修配件供应等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能及时投入生产。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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