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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1月14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开始编制2019年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应按统一格式编制决算报告并报送财政部门。

关于发行永久债券、优先股等创新性资本工具,通知指出,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列报》确定其会计属性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对于各种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应在业务合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基础资产是否可以终止确认(释放)。

财政部启动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

(编辑上官门罗)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财政部启动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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